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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胜电子:均胜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600699均胜电子(600699)2024-12-06 19: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下设工作小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7]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按需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报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9]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12]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形成审议意见并提建议[15]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2]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2] 细则相关 - 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生效[24]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制定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