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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000657中钨高新(000657)2024-12-30 17:0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中钨高新拟购买柿竹园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为五矿钨业和沃溪矿业[7][11] - 2024年12月27日,公司持有柿竹园公司100%股权,资产过户完成[17] 交易协议 - 2024年1月9日签署《购买资产协议》[7] - 2024年6月15日签署《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8] - 2024年11月7日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8] 募集资金 - 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2] -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购买资产后总股本30%,资金总额不超交易价100%[12] - 资金扣除费用后用于支付现金对价等[12] 审批进展 - 交易获五矿股份、中国五矿、国资委原则同意[14] - 经上市公司多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 获深交所审核通过,收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