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 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 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了推进经 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倡导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可持续发展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 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 任和义务,包括践行环境保护、履行对利益相关方责任及完善公司治理等。 第五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把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 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科技创新、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 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