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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发展: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600048保利发展(600048)2024-12-30 19:31

可转债发行 - 公司拟发行可转债不超过9500.00万张[2] - 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950,000.00万元[2] - 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2] - 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2] - 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3] - 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3] 转股相关 - 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4] - 转股所获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12] 赎回条件 - 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8] - 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9] 发行对象与募集资金 - 可转债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符合规定的特定对象[11]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95亿元[12] - 募集资金拟投入16个项目,总投资462.3597亿元[13] - 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董事会可调整[14] 其他事项 - 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多项可转债相关议案[1][17][19][20][21] -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不再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持有人可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16] - 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16] -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本次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16]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