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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达: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600710苏美达(600710)2024-12-18 17:17

议案提案 - 董事会议案提案人包括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总经理等主体[4] - 董事长一般提案董事会运行规章制度、工作报告等议案[5] 议案处理部门职责 - 议案承办部门负责议案编制与提交,对内容真实性等负责[7] - 法律及风控合规部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议案进行合规审查和法律审核[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议案接收、整理和审核,送达会议材料[6] 会议规划与议案审批时间 - 董事会办公室年末规划下一年度董事会定期会议计划并发布[10] - 董事会定期会议议案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完成审批并送交办公室,临时会议议案为7日前[10] - 涉及需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议案,需提前3日送交办公室[10] 董事意见处理 - 董事提出问题和意见,议案承办部门通常应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13]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两名以上外部董事对事项有重大分歧,该事项一般暂缓上会[13] 决议落实与跟踪 - 董事会决议涉及公司经营管理事项由总经理带领落实,议案承办部门牵头落实相关要求[16] - 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跟踪、督促决议执行情况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报告[17] 办法相关 - 办法未规定或与《公司章程》等不一致时按其规定执行[19] - 办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废止[19] 议案格式与审批单 - 议案正文格式包括背景概况、必要性等内容,特定类型议案咨询办公室获取模板[21] - 议案附件应提供相关文件及审议文本[22] - 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审批单包含会议名称、类型、时间等信息[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