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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信息: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688175高凌信息(688175)2024-12-17 18:31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欣诺通信 100%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 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中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 的进展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已在《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记录,并对本 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注册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抵押、质 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 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公司将继续在业务、 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欣诺通信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