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1年4月27日审议通过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1年4月28日披露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13] - 2021年5月18日审议通过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1年6月8日审议通过向2021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14] - 2023年4月13日审议通过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议案[16] - 2023年8月18日审议通过调整2021年、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等议案[17] - 2023年9月22日审议通过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 - 2023年10月13日审议通过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2] - 2024年3月29日审议通过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议案[17] - 2024年4月29日审议通过向2023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23] - 2024年5月20日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6] - 2024年8月9日审议通过调整2021年、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等议案[18] - 2024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议案[19] - 2024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等多项议案[24] 激励计划数据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26] - 2023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从27.60元/股调整为27.40元/股[28]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68,000股限制性股票[30] - 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1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20,000股限制性股票[30]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中等(C)”,作废900股限制性股票[30] - 本次作废处理的2023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合计88,900股[30] - 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次归属数量31,200股,归属人数3人,授予价格16.02元/股[36]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数量266,650股,归属人数64人,授予价格27.40元/股[40] - 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数量3,750股,归属人数1人,授予价格(调整后)27.40元/股[46] 业绩考核 - 2023年目标营业收入7.51亿元或毛利润2.53亿元,触发值为营业收入6.94亿元或毛利润2.34亿元,实际毛利润3.28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35]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3年,目标营业收入8.62亿元或毛利润2.99亿元,触发值为营业收入7.76亿元或毛利润2.69亿元,实际毛利润3.28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40] - 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为营业收入8.62亿元或毛利润2.99亿元,触发值为营业收入7.76亿元或毛利润2.69亿元,实际毛利润3.28亿元,归属比例100%[44][45] 人员归属情况 - 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均为“特别优秀(A)”或“优秀(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35] - 核心技术人员1人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52,000股,可归属数量15,600股,占比30%[36] - 技术骨干人员2人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52,000股,可归属数量15,600股,占比30%[37]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的64名激励对象中,63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特别优秀(A)”或“优秀(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人结果为“中等(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80%[40] - 董事、董事会秘书翁华强获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可归属数量5,000股,占比25%,因减持行为归属事宜暂缓办理[41] - 核心技术人员王上获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0股,可归属数量7,500股,占比25%[41] - 核心技术人员陈君飞获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可归属数量5,000股,占比25%[41] - 核心技术人员李圣均获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0股,可归属数量7,500股,占比25%[41] -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60人,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970,200股,可归属数量241,650股,占比24.91%[41] - 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归属的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为“特别优秀(A)”或“优秀(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45] 后续事项 - 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归属、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归属、2023年激励计划调整及本次作废处理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48] - 公司需就相关事项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9] - 公司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相关归属登记手续[49] - 公司董事会须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手续等事项[49]
聚辰股份: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