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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01163宏德股份(301163)2024-12-12 18:07

会议安排 - 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召开股东大会[6] - 2024年11月27日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6] - 2024年12月12日14时30分现场召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9:15 - 15:00[7]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85人,持表决权股份51,014,373.00股,占比62.5176%[8] 议案表决 - 审议《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13] - 总表决:50,934,773.00股赞成,占比99.8440%等[15] - 中小股东表决:6,337,489.00股赞成,占比98.7596%等[15] 决议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