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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股份:公司章程修订案(2024年12月)
002560通达股份(002560)2024-12-04 18:25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修订后为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原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提案,现调整为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7] - 原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现调整为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7]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 - 股东查阅相关信息应提供持股书面文件,公司核实后按要求提供[3]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4] 董事任职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被宣告缓刑,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不得担任[7]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7] - 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8]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9] -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9]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9]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6] 会议相关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7]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7][9]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8]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会议[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 -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根据资金状况提议中期利润分配[21]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变动,由董事会拟定方案,经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再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3] - 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利润[19] 公司运营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注册资本,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20]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大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或股份[1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大会决议,应经董事会决议[15] 公司解散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且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重大损失、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5] - 公司出现规定的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15] - 依照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或经股东大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6]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7]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