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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奥微: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688381帝奥微(688381)2024-12-20 19:56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 特定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 - 符合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4] - 不同发展阶段与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最低比例不同[14] - 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是现金分红条件之一[15] 决策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会,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7] - 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20] - 调整议案提交股东会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20][23] 其他规定 - 未来十二个月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标准[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连续两年低于可供分配利润10%属不利情形[19][20]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3] - 定期报告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23]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现金红利[23] - 招股说明书披露分红内容应在年报提示执行情况[2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7]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