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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688062迈威生物(688062)2024-12-15 16:3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任期与增补 - 任期与同一届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委员人数低于2/3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未达2/3前暂停行使职权[5]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与审计机构开会两次,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一次[8][15] - 会议召开3日前发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15] 职责权限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10]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10]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2] - 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12] 决议与记录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21] 其他规定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建议[11] - 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13]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3] - 会议可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5][20] - 工作细则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备案并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