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能源:关于在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关于在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特制定本风险 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 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三条 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董事会工 作管理部门、法律管理部门、内部审计管理部门等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领导小组在财务管理部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 风险的识别、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 对金融业务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 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六条 对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统一领导,全面负责。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