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创控股: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641 号 致: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新博路以东、三 号干渠桥以北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