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进行了事前审议,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 5 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与河北上和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原合同,拟签订《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5 万 吨前端及配套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之终止协议》。 该议案有利于满足翔福新能源 5 万吨前端项目建设进度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