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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002076星光股份(002076)2024-11-19 19:27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7] - 公司提供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的担保,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股东会审议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三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11] - 董事会收到相关提议或请求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10][1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通知[10][12] - 监事会同意相关请求,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通知[12]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1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30]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0] - 恶意收购情况下相关议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四分之三以上通过[3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 中小投资者指除董监高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33] - 各届董事、监事候选人可由上届董事会、监事会或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3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