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电池"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野马电池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4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17.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745.0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276.6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468.43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全部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