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体育:投资管理办法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投资行为,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投 资的风险,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 实现公司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成都市属国有企业投 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企业在境内外从事的固定资 产投资与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规性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投资活动经过必要的审核程序; 第八条 公司进行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投资的 必要性、可行性、收益、风险及防范措施等进行切实认真的 论证研究,按照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权限逐 层进行审批。 (二)适应性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聚焦主责主业,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