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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600900长江电力(600900)2024-12-30 18:43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30日召开[3] - 会议召集公告于12月14日发布,股权登记日为12月19日[7]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现场于12月30日14:30在武汉召开[8] - 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30日,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9:15 - 15:00[8]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共5561人,代表177.0173394亿股,占比72.3458%[10]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9人,代表114.82526482亿股,占比46.9283%[10] 议案表决 -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同意176.94957504亿股,占比99.9617%[15] -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反对647.7026万股,占比0.0366%[15] -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弃权29.941万股,占比0.0017%[15] - 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议案同意17,643,599,652股,占比99.6716%[17] - 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议案反对37,884,248股,占比0.2140%[17] - 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议案弃权20,250,040股,占比0.1144%[17] -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对聘请审计机构议案同意5,310,438,641股,占比98.9171%[17] -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对聘请审计机构议案反对37,884,248股,占比0.7057%[17] -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对聘请审计机构议案弃权20,250,040股,占比0.3772%[17] - 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议案获得通过[18] 决议效力 -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5][9][11][13] - 本次会议表决结果符合规定,合法有效[18] - 公司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等程序及决议均符合规定,合法有效[19] - 律师同意法律意见作为会议决议法定文件公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