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4] - 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 会议召开 - 定期监事会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7]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监事,紧急情况全体同意可不受限[8] 会议表决 - 会议由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3] - 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14] - 可采取举手、口头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名监事一票表决权[14] 投票规定 - 未出席亦未委托代表出席视为放弃投票权[9] - 中途退席未表决提案未提交意见或委托表决视为弃权[15] - 不能履职或自动失资格的监事无表决权[15]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应包含召开日期等内容[16][18] - 书面传签会议3个工作日内统计表决结果并通报[16] - 决议需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20] 其他规定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监事会负责解释[22] - 决定披露前参会人员不得泄密[18] - 公司应及时公告监事会决议[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