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8]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通知[18][20] - 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10日内召集,提前5日通知[18][20] 董事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董事[6] - 独立董事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6] 委员会设置 - 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按需调整[8] 选举与聘任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4]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16] 提案与决策 - 特定股东、董事、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案[24] - 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可举行,决策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7] 关联交易 - 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29] 委托出席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书面委托书开会前1天送达[21] - 1名董事一次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22] 表决规则 - 反对票和赞成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30] 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保存期限10年[35][37]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上报材料和办理信息披露事务[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