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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688521芯原股份(688521)2024-12-06 20:11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芯原微电子(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芯原微电子(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 公司《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芯原微电 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 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12 月 5 日 1 (本页无正文,为《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