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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禄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1045天禄科技(301045)2024-12-24 15:5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讨论聘请议案[7]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 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聘方式并公示结果[9] - 应细化选聘评价标准并打分[10] - 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8]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5] 决策流程 - 选聘或解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审计工作[8] 改聘相关 - 改聘有五种情况[17]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质量[18]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通知相关方[18] - 拟改聘应披露信息[18]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应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8] - 对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