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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002036联创电子(002036)2024-12-24 19:5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请董事会批准[4] - 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失董事资格自动失去提名委员资格[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由主任委员召集,提前五天通知,紧急可电话,半数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委托投票需授权委托书[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解释权归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