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五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3] 选举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职责分工 - 委员会研究中长期战略等并提建议,工作小组负责前期准备等[6][7] 会议规则 - 会议不定期召开,会前五天通知,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0] - 表决为书面投票,委托需授权书,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1][12] 生效规则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