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7]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8]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8] 独立董事选聘 - 公司可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管理的独立董事信息库选聘[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1]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相关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公司协助职责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0] 需独立董事同意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公司保障措施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1]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2]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2] 津贴与股东定义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2]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25]
联创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