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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002229鸿博股份(002229)2024-11-27 17: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4月11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95,341,488元,营业期限自1999年6月15日至2049年6月15日[7] - 公司成立时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14]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尤玉仙、尤丽娟等认购不同数量股份及占比[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495,341,488股,每股面值1元[15] - 章棉桃、张建军等合计持股6000,占比100%[15] 股份发行与收购 - 章程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9]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得超50%[24]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29] 股份变动报告 - 投资者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3%时,应在3日内书面报告,此后每增减3%也需报告[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3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资助需股东会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37]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1]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2] 股东会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4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1]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1] - 股东会审议恶意收购相关议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四分之三以上决议通过[6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72] - 发生恶意收购,非经原提名人提议,任期内解除董事职务,公司须支付相当于其年薪及福利待遇总和五倍的离任赔偿金[74]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80] 财务资助与投资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内[81]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的财务资助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81] -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等单次交易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6]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6]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0.5%),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5%),除披露外,还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9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0] 高管与监事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至8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94][95]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9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102] 财报报送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6][10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结合三种,原则上每年分配,可中期现金分红[110]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0]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5天通知[117]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26]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26] - 公司减资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2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0]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30]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