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11月20日董事会决议召集,11月21日公告通知[6] - 12月6日15:00现场会议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9]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3名股东代表62,736股,占比0.0259%[10] - 网络67名股东代表18,902,323股,占比7.8035%[12]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6,470,788股,占比99.1610%[17] - 反对46,249股,占比0.7087%;弃权8,500股,占比0.1303%[17] 决议情况 - 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18] - 律师认为表决程序合规,结果合法有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