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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鹿股份: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300665飞鹿股份(300665)2024-12-09 18:42

1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643 号 致: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在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 98 号 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 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株洲飞鹿高新材 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