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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吉大通信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300597吉大通信(300597)2024-11-25 18:31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 - 参与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50人,董监高12人[11][30] -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2人,认购份额合计不超过2904.00万份,占总份额29.04%[33] - 其他人员认购份额合计不超过5096.00万份,占总份额50.96%[33] - 董事长周伟拟认购份额600万份,占比6.00%[34] - 董事、总经理夏锡刚拟认购份额450万份,占比4.50%[34] 资金与份额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拟首次授予8000万份,预留2000万份,份数上限10000万份[12][33][39] - 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不超过1:1[12][33][39] - 预留份额2000万份,约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20%[36] 标的股票 - 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1275.77万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27257.003万股的4.68%[14][43]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对应股票总数累计未超1%[14][36][43] - 购买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为7.83元/股[14][45] 回购情况 - 2024年2月至4月1日,公司首次回购股份5319900股,占总股本1.95%,成交总金额39982847元[40] - 2024年5月至11月7日,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7437800股,占总股本2.73%,成交总金额59968324元[41] - 截至2024年11月7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有股份1275.77万股,占总股本4.68%[41] 存续期与解锁 - 存续期不超过84个月,可提前终止或延长[15][49] -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四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24、36、48、60个月,每期解锁比例25%[15][51][52] 会议相关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发出会议通知[63] - 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后视为表决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延长等规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议案除外)[6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6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临时会议[68] - 持有人会议应有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2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68] 管理委员会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70] - 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0] - 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70] - 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会议可随时通知[76] - 1/3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提议开会,主任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76] - 管理委员会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77] - 管理委员会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9]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至计划实施完毕[81][82] -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独立于公司固有资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83] - 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服务[84] - 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分配权益,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择机变现分配[88] - 持有人按出资份额享有资产收益权,存续期内份额处置受限[87]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93]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或因特定情形导致股票无法处置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延长[94][101] - 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分配权益[96] - 持有人出现特定不适合参与情形,未确定受让人时,未解锁份额对应标的股票在公司公告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择机出售[97][100]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其他可分配收益时,每个会计年度均可分配[95] - 持有人触犯法律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未确定受让人时,未解锁份额对应标的股票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择机出售[100]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若股票未全部处置,处置办法由公司管理委员会另行决议[102] - 管理委员会负责选任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相关费用以最终协议为准[106]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费等计提及支付以与资产管理机构最终签订的管理协议为准[108]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与本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110] - 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最高权力机构,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等工作[111] -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享有标的股票对应股东大会相关权利并授权管理委员行使[111] - 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114] - 员工持股计划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税负由持有人承担[114] - 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提供奖励等安排[114] - 员工持股计划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