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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仪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维诗)
688600皖仪科技(688600)2024-12-30 17:3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2] - 不得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2] - 最近12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特定情形[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其他情况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材料[4] - 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已核实并确认符合上交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