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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002179中航光电(002179)2024-12-30 20:58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监高不得转让所持股份[7] - 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董监高不得转让所持股份[7] - 任期前离职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持股总数25%[8] - 就任时确定任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持股总数25%[9]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可转让股份计算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10] - 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一年度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0]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监高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0] 信息披露要求 - 董监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披露[13] -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3]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高级管理人员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并说明与重大事项关联性[15] - 减持计划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5]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17] 其他规定 - 董监高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持股总数25%[15] - 董监高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15] - 董监高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6] - 披露相关人员违规买卖、处理措施、收益及收回情况[17] - 董监高和自然人股东持股含配偶等及他人账户持有股份[1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原管理办法废止[1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