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与议案 - 中航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通讯召开,9名董事均参加表决[1] - 《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4名有权表决董事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基本制度的议案》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3] -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4] 信息披露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3][4] - 证券发行议案表决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并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13] - 公司提出发行申请后特定情形次1个工作日公告[13]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申请注册后,发行前2至5个工作日刊登募集说明书[14] -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申请注册后,发行前刊登募集文件,发行后2个工作日刊登发行情况报告书[14]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4]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应公告原因等[14]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董事、高管签署确认,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15] 董监高股份管理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及开展相关衍生品交易[7]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实际离任6个月内等多种情形不得转让[7][9] - 董监高在定期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9][10]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监高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0] - 董监高新增股份按规则计算可转让比例[10] - 权益分派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0] - 董监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披露[11] -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11]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减持过半需披露进展[11] - 董监高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按规则执行[14] - 董监高离任申报后6个月内股份锁定[17] 其他制度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修订依据增加多部法规[7] - 公司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17] - 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并报告[17] - 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和审计部保管相关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1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确保特定主体不发生内幕交易[1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报相关部门备案,原制度废止[18]
中航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