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三分之二的委员须为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6] - 委员每人一票表决权,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8] 职责范围 - 审议董事及高管薪酬计划或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7] - 审查非独立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7] - 审查其他员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监督执行[7] - 研究董事与高管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建议[7] 工作流程 - 高管作年度述职报告并自我评价,委员会评价后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11] - 董事会办公室闭会期间跟踪高管业绩,其他部门配合提供资料[20] 委员权利与义务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资料[22] - 委员可向高管质询,高管应作答[20] - 委员根据情况评估高管业绩指标[23]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3] 规则说明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5]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5] - 与后续规定抵触按新规定执行并修改[25]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