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事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2024年12月)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尚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 集资金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特制定本细则, 作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 第一条 本细则规定的募集资金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含计划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以及所有 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募投项目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的投资 和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经履行审批程序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除外)。 第二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统一调度、集中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应严格 按照发行申请文件及公告披露的项目和投资概算拨付。 第三条 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对所属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