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国电南自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骆小春)
独立董事任职经验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独立性要求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相关自然人不具独立性[4]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相关不具独立性[4]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4] 候选人不良记录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5]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6] 兼任与任职期限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6]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