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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设计:《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修改说明
301167建研设计(301167)2024-12-27 11:47

委员会变更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1]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2]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公司长期发展等研究并提建议[2] 资金管理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更名,严格限制经营性资金往来占用公司资金[5][6]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符合条件可探索金融创新方式[9]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为直接责任人,财务总监具体监管[7] 内部控制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活动涵盖所有营运环节[11] - 完善印章使用等专门管理制度,加强对分公司等活动控制[12] - 明确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关联董事和股东审议时须回避表决[12][13] 交易决策 -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达标准应提交股东大会或由董事会决定[20]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人员管理 -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3] - 总经理辞职提前二个月提交报告,董事会一个月内批复[27]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30][31] 预算管理 - 公司依据办法对预算编制、审批等工作进行管理,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36] - 全面预算包括业务、资本、资金、财务四个方面内容[38] - 预算编制遵循上下结合原则,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后下达[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