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违规事项 - 2022年17.74万元管理费用跨期确认到2023年[3] - 2023 - 2024年子公司为关联方代付费用14万元[3] - 2023年部分管理费用187.43万元未取得单据支付[3] 监管措施 - 2024年12月12日收到决定书,12月11日生效[2] - 被责令30日内完成整改并报送报告[4][5] - 对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5] 影响与对策 - 对经营和财务无重大不利影响[6][7] - 不存在终止上市风险[8] - 将全面整改,加强法规学习[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