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可促进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实现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 总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资金占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 行,定价公允。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哲、潘思明、张菁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 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