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7月3日获批发行6336万股,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5380649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515380649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东信息 - 锦州新华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认缴5000万元,持股5000万股,占比41.66%[14] - 郭光华设立时认缴4650万元,持股4650万股,占比38.74%[14] - 2009年8月27日,董晓军等部分人员净资产占比0.42%;秦乃茗占比4.17%;张旭辉等占比0.83%;颖郭占比0.09%;秦丽婧占比8.24%;李贵华占比1.67%[16] 股份相关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加资本[19][23] - 公司可减少注册资本,按规定程序办理[21]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除外,收购方式有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21][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加股东大会等权利,对违法违规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7][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为公司利益诉讼[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40] 董事会 - 公司设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7] 独立董事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任职有相关限制,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82]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8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86]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0]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10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6个月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3个月和9个月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13][11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1][12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5]
永杉锂业: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