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违规情况 - 2021年度买理财产品最高余额超净资产10%未审议披露[3] - 2023 - 2024年部分期间买理财额度超授权[4] - 2017 - 2021年共同投资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披露[5] - 2021 - 2023年买非保本理财投资期限授权不明[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更新[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未明确追责机制[5] 监管措施 - 公司收《责令改正决定书》和《警示函》[3] - 邢美正等3人因信披问题被出具警示函[6] 整改要求 - 3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6] 后续权利 - 不服警示函可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或6个月内诉讼[7] 影响说明 - 行政监管不影响正常经营,公司将整改[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