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报告内容与审议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14][15]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5] -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5] 业绩预告与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21]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2]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5] 信息披露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及多项职责[27] - 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信息收集等工作[28] - 报告义务人负有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并提交资料的义务[29] - 报告义务人应在事项发生第一时间报告并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30] - 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应及时提供信息并对其真实性等负责[3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股权变动等事项并协助披露[33] 其他规定 - 定期报告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9]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应赔偿[41]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监督财务收支等并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43]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44]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法规等文件,董事会秘书应通报相关人员;收到函件,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应组织研究答复[46]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8] - 各部门等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追究责任人责任[4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8]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参照本制度[50]
江南化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