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需披露的情况 - 持股5%以上大股东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适用对象[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4]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6]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披露[22][23]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等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敦促披露临时报告[24] - 公司公告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审查,经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披露[27] 相关责任人职责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人收集、核实及报送信息,24小时内报告公司证券部或董事会秘书[32][33]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9]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9] 监督与管理 - 公司董事会应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纳入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披露[33] - 监事会应形成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年度评价报告,并在年度报告监事会公告部分披露[3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发现重大缺陷督促董事会改正[40] 其他 - 公司董事等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1]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6]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8] - 公司董事、监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董事会应控制信息知情者范围[35]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文件应分类存档保管[3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情况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37]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组织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对责任人进行内部处分[40]
神农集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