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需审计[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董事高管签署、监事会审核[13] 业绩预告与处理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4] - 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4] 特殊情况处理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应报告原因等[14] -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说明[14] - 对待监管审核意见应履行程序公告[15]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30%需披露[17] - 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7] - 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负责实施制度,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4] - 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办公室是管理部门[24][25] - 监事会监督制度实施并审核定期报告[28] 信息报送与披露流程 - 高管报告经营财务重大信息[29]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报送重大信息[3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组织临时报告披露[39] 其他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10年[42] - 违规处理结果5个工作日报深交所备案[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