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深 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利达"或者"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铭利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 主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江苏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铭利达")、肇庆铭利达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铭利达")、安徽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徽铭利达")和江西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