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考核对象)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高新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 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考核对象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考核 对象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 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中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长、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 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公司章程》规定 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