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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的公告
000628高新发展(000628)2024-12-30 21:25

战略与ESG委员会 - 原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程[3] - 修订后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5名董事组成[3] - 修订后增加ESG相关事宜战略发展及管理等职责[3] - 战略与ESG委员会下设战略与ESG工作小组[3]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 提名委员会 - 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等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7] - 委员由4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7]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 - 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联络等事项[8]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11] - 工作小组应包含董事会事务等职责部门人员[12] - 新增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职责[12] - 董事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其他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细则废止[6][9][15] - “第四章 决策程序”与“第五章 议事规则”合并为“第四章 议事规则”[14]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