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A:关于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第三条 公司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工作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 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 作。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 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特制定本 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章 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工作组(以下简称:"领 导工作组"),由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任组长,为领导工作组风险预 防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首席财务官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公司财务部、 法务部相关人员。领导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 作。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 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四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工 1 作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 落实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