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00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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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道麦A的前世今生:2025年三季度营收216.78亿行业第一,净利润亏损行业垫底
 新浪财经· 2025-10-30 22:35
 公司概况 - 公司为全球非专利农药龙头企业,专注于农药原药和中间体产品,拥有丰富产品线和全球市场布局 [1] - 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27日,于1993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原药和农药中间体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属申万行业为基础化工 - 农化制品 - 农药 [1]   经营业绩 - 2025年三季度营业收入达216.78亿元,在行业32家公司中排名第一,远超第二名新安股份的116.99亿元 [2] - 主营业务构成中,除草剂65.93亿元占比43.89%,杀虫剂39.14亿元占比26.05%,杀菌剂31.49亿元占比20.96%,精细化工产品(非农)13.68亿元占比9.10% [2] - 当期净利润为-4.23亿元,行业排名32/32,行业第一名扬农化工10.56亿元,行业平均数为1.71亿元 [2] - 东兴证券预计2025-2027年净利润分别为0.79、1.03和1.76亿元,对应EPS分别为0.03、0.04和0.08元 [5] - 海通国际指出25Q1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毛利率提升明显,费用有所下降 [5]   盈利能力与偿债能力 - 2025年三季度毛利率为26.17%,高于去年同期的22.19%,也高于行业平均21.70% [3] - 当期资产负债率为63.04%,高于去年同期的61.61%,且高于行业平均46.06% [3]   股东结构与市场动态 - 截至2025年9月30日,A股股东户数为2.48万,较上期减少4.19%;户均持有流通A股数量为8.77万,较上期增加4.37% [5] - 十大流通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位居第四大流通股东,持股1441.47万股,相比上期减少387.69万股 [5] - 公司控股股东为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   发展战略与业务进展 - 公司启动"奋进计划",推进产品差异化战略,在全球各地登记并推出新产品 [5] - 东兴证券维持对公司"强烈推荐"评级 [5] - 海通国际指出北美区业务呈现增长,当地农化市场渠道库存恢复,需求改善,公司在北美的消费者与专业解决方案业务2024年需求增长 [5]
 安道麦A(000553.SZ):前三季度净亏损4.23亿元
 格隆汇APP· 2025-10-29 23:26
格隆汇10月29日丨安道麦A(000553.SZ)发布公告,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16.78亿元,同比增 加0.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4.2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 5.22亿元,基本每股亏损0.1815元。 ...
 安道麦A: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证券日报网· 2025-10-29 21:13
证券日报网讯10月29日晚间,安道麦A(000553)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逾期担保;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未向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
 安道麦A(0005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 O 二五年十月修订 | | |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明确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并保证董事会决策行为的合法化、规 范化、科学化、民主化,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下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制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 ...
 安道麦A(00055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委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首席财 务官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委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第六条 薪酬委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委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薪酬委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安道麦A(0005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四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三名,并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委员任届期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内部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证券法务部协 助审计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
 安道麦A(0005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 O 二五年十月 (修订) | 1 | | | --- | --- | | | > - A | | 第一节 | 一般规定 12 | | | --- | --- | --- | | 第二节 | 会议主持人 12 | | | 第三节 | 会议提案的审议 12 | | | 第四节 | 会议表决 13 | | | 第五节 | 会议决议 17 | | | 第六节 | 股东发言 18 | | | 第七节 | 休会 18 | | | 第八节 | 股东会会议记录及签署 19 |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20 |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公 司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或"会议")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 ...
 安道麦A(000553)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 O 二五年十月 (修订) | | |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 例(试行)》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按相关规定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并保证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湖北省沙市农药厂改组设立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湖北省体改委"鄂改[1992]02 号" 文批准,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荆州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000706962287Q。 第三条 1993 年 9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发审 ...
 安道麦A(00055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和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届期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四至第六 ...
 安道麦A(00055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以及《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中国证监会 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