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A: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634 号 致: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 10 号院 7 号楼 6 层召开。北京 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安道麦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