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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300398飞凯材料(300398)2024-12-20 20:27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 对公司定期报告、 1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 公司外部信息 报送及使用管理, 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 确保公平信息披露, 杜 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子公司), 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 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 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 时公告、业绩预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需 ...